会员守则:

 

 为促进广东省公寓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广东省公寓管理协会制定本会员守则:

(一)会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公寓政策、条例。 

(二)会员应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会员应遵守广东省公寓管理协会章程及执行本会决议。

(四)会员应遵守行业征信与自律性公约,维护行业公平竞争,提高行业职业道德准则。

(五)会员应响应和支持协会工作,为行业贡献力量。

(六)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七)会员应自觉维护协会形象,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未经授权与批准,不得以协会名义开展与协会无关的经营与活动。

(八)会员企业之间应加强沟通交流,互助学习,共同发展。

(九)会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协会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