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商铺遇上疫情,可以根据不可抗力单方解除合同吗?

发布日期:2021/8/6 10:59:46信息来源: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 浏览:772


  7月23日,广东省公寓管理协会为会员企业组织了一场公益法律知识讲座,以此推进住房租赁行业法律建设,强化租赁企业法治意识,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当天,30余家企业代表聆听了本次讲座。
  
  本次法律讲座由广东省公寓管理协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叔权律师主讲。主题是“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与无效的不同后果及相应司法处理”,包含“以案说法”、“民法典及司法解释”、“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及司法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及司法处理”四大内容。
  
  座谈会上,林律师先以案说法,通俗易懂地阐述了住房租赁行业常见的合同纠纷类型,如“城中村房屋部分违法租赁的合同效力”、“违法建造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商铺遇上疫情,可以根据不可抗力单方解除合同吗”、“合同提前解除,已交的物业费可否请求退还”、“租赁合同中途解除,承租人的装修费如何处置”等。


  
  具体规定方面,林律师表示,目前,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以及司法处理的规定主要在《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出台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他还详细地讲解了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民法典第705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734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除此之外,林律师也针对一些如“合同解除、装饰装修物、物业费、违章建筑、非法转租、群租、登记备案、缔约过失责任、房屋占有使用费、装饰装修物、扩建物”等常见的专业用词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让大家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整场讲座,林律师用生动典型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住房租赁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最后,他还与在场的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提供法律咨询。现场气氛热烈,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为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协会将定期组织公益法律讲座,通过现场讲解、引导思考、互动问答等方式,切实提高广大住房租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引导、帮助大家学法、知法、守法,同时满足租赁企业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保障企业自身合法权益,为和谐租赁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