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房租赁企业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推送开业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0 10:40:03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1209


  各住房租赁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国家网信办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建房规〔2021〕2号)文件精神,我局已在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下称“阳光租房”平台)开通“推送开业信息”功能。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业务前,应通过“阳光租房”平台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送开业信息。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业务前,登录“阳光租房”平台(网址:http://zfcj.gz.gov.cn/ygzf/),通过“开业报告”栏目报送开业信息,具体见办事指南栏目《开业报告操作手册》。
  
  二、通过“阳光租房”平台推送的信息包括:注册登记信息、管理人员名单、从业人员名单、租赁资金监管账户等。上述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实时更新。
  
  三、住房租赁企业推送的信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通过“阳光租房”平台即时向社会公示。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6日
  
  (联系人:李浩 联系电话:020-83367095)